2023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政策合集

 

【1】《关于推动诸暨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3年2月1日,诸暨市政府官网发布《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诸暨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件提出: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到2025年,完成超低能耗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近零能耗建筑项目1个。积极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建设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并适当给予资金补助。

 

【2】《绍兴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3年2月7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文件提出:对所建项目当年获评国家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认证的建设单位,按照实施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00万元)、80元(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50万元)和60元(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且不超过建安费用的5%。

【3】《诸暨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3年3月10日,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诸暨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文件提出:对所建项目当年获评国家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认证的建设单位,按照实施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00万元)、80元(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50万元)和60元(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且不超过建安费用的5%。

【4】秦皇岛市《2023年度全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计划》

2023年3月13日,秦皇岛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3年度全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计划》。

 

《计划》要求,2023年,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15万平方米以上。推进建筑全装修。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应全装修交付,鼓励建设单位采用菜单式和集体委托方式提供全装修成品房。

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紧紧围绕年度目标,靠前谋划、主动培育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立拟建项目库跟踪服务。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集中建设的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支持商业开发项目规模化、区域化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加强技术创新和专家指导,实施建设全过程闭合管理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5】《秦皇岛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十四五”规划》

2023年3月13日,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秦皇岛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十四五”规划》。

 

《规划》提出: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单宗用地100亩以上、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超低能耗建筑和周边配套设施齐全的新建建筑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6】《岳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年3月22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岳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文件要求:合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积极布局和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到2025年,市中心城区绿色建筑覆盖率达到100%,建筑节能达到85%以上,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7】《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年3月23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提升建筑能效水平。2028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加强适用于夏热冬暖和夏热冬冷气候区的节能低碳技术研究,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广适合我省气候特点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

【8】江苏省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

2023年4月7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的通知》。

 

其中,“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的申报条件如下:

1. 建筑设计充分体现气候适应性,建筑围护结构性能优越,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创新性强。积极采用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实施绿色运营管理。建筑综合节能率达到85%以上。

2. 居住建筑应满足《江苏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术导则(试行)》技术指标要求,公共建筑应满足《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中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相关技术指标。

3. 项目应符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和相关规定,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方米并整栋实施。